1)制定并執行電氣設備的電氣安全規定,包括打開爐門電氣連接,爐殼接地,防觸電保護,屏蔽高頻設備,高壓漏電保護和控制柜保護等,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生產操作地應采取絕緣的勞動措施和配備防護用品。
2)燃料爐和可控氣氛爐應防爆,包括防止氣體和可控氣氛回火和熄火,防止氣體和可控氣氛泄漏,防止由可控氣氛爐排氣過程不當操作引起的爆炸,防止可控氣氛爐和煤氣爐停爐后殘存在爐內可燃氣氛意外被點火爆炸。為此應設立相應的控制裝置。
3)防止在高溫作業下被燙傷和燒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防止因早期報告,處理和使用危險材料以及該材料的危險反應產物而對操作人員造成直接損害,并建立相應的操作和存儲程序。
5)防止噴砂等過程中產生的灰塵直接損壞。設備應關閉并用盡以清除灰塵。
6)減少車間噪聲,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7)為防止車間起火,車間的淬火油應配備冷卻油循環系統,并采取緊急排油和防火措施。氫氣,乙炔,丙烷,丁烷等易燃物品的放置以及輸送管道和閥門的可靠性應符合要求。
8)自動旋壓機車間的車間應滿足熱處理車間的要求,防火,通風,加熱條件良好,并保持適當的溫度。
9)車間照明應具有足夠的強度,以利于工人的生產和操作,以減少操作失誤和事故的發生。